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被处以警告。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星期一(3月25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辽宁省人民医院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行为。
沈阳市卫健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条例,对该医院拟给予警告处罚。
对于上述处罚,不少网民认为过轻。有网民留言说:“这么轻的处罚令人心寒”,还有网民质疑:“不应该对医院院长以及医院负责人处以刑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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