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原反恐专员刘跃进星期四在庭上承认受贿超过1亿元人民币(1800万新元)。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星期四(3月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案。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刘跃进在1992年至2020年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21亿余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跃进的刑事责任。

刘跃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刘跃进1959年1月出生于广西桂林,是湖南宁远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官至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后调入公安部,曾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禁毒副局长(正局级)等职。

在公安部禁毒局长任上,刘跃进曾以专案组组长身份负责轰动一时的“湄公河惨案”,破获金三角中国船员遇袭案主犯糯康而声名鹊起。

2014年11月,刘跃进担任公安部部长助理,隔年5月担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并于年底出任公安部首任、也是至今唯一一任的反恐专员,跻身副部级。

从2018年至2023年,刘跃进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2020年6月,公安部官网更新领导信息栏目,刘跃进简历被撤下,显示他已离任。

去年3月,刘跃进官宣被查,同年9月11日被开除中共党籍。不足半个月,检察机关对刘跃进作出逮捕决定,去年12月,刘跃进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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