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宣布,将不再对纳入药品、兽药和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货物和物品实施特殊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星期四(4月24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此外,海关也不再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实施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公告称,此次调整后,海关将按照进出境普通货物、物品对上述领域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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