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大陆委员会透露,计划修订两岸条例,拟将立法委员纳入赴中国大陆必须申请与审查的规定范围。

综合ETtoday新闻云和中央广播电台等台媒报道,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星期三(4月16日)在记者会上说,目前两岸条例规定,县市长或政务人员等赴陆必须经过审查;不过实际上县市政府人员接触机密机会不大,反而是立法院立委接触机密机会比较大,希望未来可以透过法律明确规定。

梁文杰提到,依据两岸条例规定,涉及国安、利益或机密业务的人员在赴陆前,应由各机关列举后通报陆委会,司法院和监察院等机构均有列举通报,但“很可惜的说,立法院从来没有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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