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被提起公诉,他被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五(4月18日)披露,张建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张建春利用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张建春今年59岁,去年6月官宣被查,去年12月被开除党籍公职后,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中国官方在去年12月的通报中指,张建春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住宿和旅游等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无偿接受服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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