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宣判,毛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

据央视新闻报道,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4月8日)一审公开宣判毛奇受贿案。被告人毛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0万余元。

法院根据毛奇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毛奇在去年7月被实名举报涉嫌性侵女下属万年县女乡官李佩霞。李佩霞父亲称,毛奇对李佩霞“进行精神控制并强制性侵”,并公开多条录音作为证据。

李佩霞在去年6月已被立案调查,11月中旬涉嫌受贿16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官方通报,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

毛奇在去年11月被双开,12月涉受贿罪被起诉。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