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国两会(全国人大、政协年会)本周落幕,但备受市场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并不是今年两会审议的法案之一,关于这部法律为何没有推出的种种猜测随之而来。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去年2月,官方宣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启动,同年10月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稿,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今年2月24日,也就是全国两会召开一周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二审。

不过,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全体会议议程,不包括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人大闭幕后通过的几项决议草案和工作报告,自然也不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分析因此认为,法案二审时可能引发超出预期的意见分歧,使得决策层决定暂缓出台,花费更多时间对内容进行打磨完善。

根据官媒新华社报道,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要求任何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的保障作用”。

上述内容主要针对近两年饱受民企诟病的“远洋捕捞”式异地执法行为。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草案规定与官方政策没有明显出入,出现争议可能不大。

全国人大会议新闻发言人娄勤俭3月4日在发布会上披露,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2002年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包括“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以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公有制和私有制经济的关系,国企与民企在经济中的比重,向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需要谨慎拿捏的部分。过去几年,官方以“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理由,先后重拳整治互联网经济、私召车和教培行业,令“国进民退”担忧持续发酵,通过立法重建民企信心势在必行。

然而,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法律应如何定义民营经济地位,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两个毫不动摇”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都可能产生分歧和争议。有观点就认为,强烈的意识形态冲突可能是法案延迟通过的原因。

《南华早报》则引述北京中国企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唐大杰分析,法案的复杂性可能导致需要更多时间吸纳反馈意见并细化实施细节,预计该法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或6月的会议上通过。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今年将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企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指出,今年将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

无论导致法案“难产”原因为何,目前可以确定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需要更多时间才能定案,但它大概率会在年内出台。

然而,被视为提振民企信心风向标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未能在最受关注的两会期间出台,间接说明了这部法律的优先级和重要性有限,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它的权威性。这相信不是决策层希望看到的。

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立法之时,中国经济正面对消费乏力、楼市下行的压力。今年来中美贸易紧张局势加剧,作为传统增长引擎的出口已放缓增长步伐,通过民企发力拉动内需变得更为迫切。

官方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从2021年的56.5%降至2024年的50%,过去两年民间固定投资金额更连续下滑。为提振民企信心,中国高层上月召开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释放支持民营经济的强烈信号。

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董事局主席蔡崇信星期三(3月12日)在一场公开活动上说,民企座谈会释放了积极信号,民企将在信心驱动下开展投资、新增招聘,进而转化为消费信心。

中国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央行和证监会等多个部门随后跟进部署出台支持民企发展与融资的措施,其中就包括抓紧做好出台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准备。

在多部门接连趁热打铁的节骨眼上,民营经济促进法“千呼万唤未出来”,不仅对翘首以盼的民企们浇了一盆冷水,也容易引人质疑决策层扶持民营经济只是权宜之计,而非长远规划。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如果关于民营经济的法律不尽快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措施不及时落地,过后再多“信心喊话”,恐怕都难以唤回民企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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