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务机要费案 陈水扁免诉吴淑珍判刑两年

时间:2022-07-15 12:5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涉国务机要费案缠讼16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星期五(7月15日)宣判,陈水扁免诉,妻子吴淑珍获判刑两年。两人的儿子陈致中获判刑一年,儿媳黄睿靓获判缓刑。

综合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报道,立法院5月底三读通过《会计法》第99条之一的修正草案,赋予国务机要费除罪法源,总统蔡英文已于6月15日公布施行,高等法院更二审依据新法意旨,将国务机要费贪污案一审均被判无期徒刑的陈水扁、吴淑珍,及分别被判刑20年、16年的总统府前、后任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及判免刑的前出纳陈镇慧等 五人,均判免诉。

吴淑珍在南港展览馆案的洗钱部分,被更二审判刑两年,扣岸的犯罪所得299万8352元美元(约420万7857新元)应没收,陈致中的洗钱犯行则判一年,并科15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7万新元),黄睿靓洗钱部分判刑10个月,并科罚金100万元新台币,获判缓刑四年。

本案分为国务机要费、洗钱两部分。台湾高等检察署指控吴淑珍、陈水扁、总统府前任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总统府前出纳陈镇慧以不实犒赏清册领取国务机要费,吴淑珍还蒐集私人发票核销2600多万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甚至出现陈水扁等人重复使用单据诈领的状况;这些钱用在官邸和扁家私人开销,与公务支出无关,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检方也控2006年吴淑珍因国务机要费遭起诉后,儿子和儿媳用帐户替她掩饰犯罪所得,她甚至要陈致中佯称这些钱是黄睿靓娘家财产。

更二审审理时,不仅陈水扁停审,吴淑珍也请假。黄睿靓说,为人媳妇有无奈之处,她在音乐世界舒服快乐,对政治没兴趣,也不知道帐户是谁在用。陈致中则说,佯称钱是“太太娘家的资金”是妈妈的要求,是妈妈的理财模式,并说舅舅、大姑等亲友也提供帐户供妈妈使用,从他小时候就这样;他认为都是家里的钱,妈妈向来这样做,不觉有异。律师林志忠描述陈水扁是海商法的大律师,参选时支持者还将钱揉成一团球丢到舞台上,陈致中从小就看到“家人在数钱”,是成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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