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公安副局长患尿毒症担心影响官帽 落马后才报告

时间:2018-07-29 08:3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7年8月,经湖南临澧县纪委、县监察局决定,并报临澧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临澧县公安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潇湘晨报》报道,该案源于2017年5月,临澧县一家黑火药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5死1伤。在针对该事故的调查之中,临澧县公安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华的违纪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杨华累计从违规企业获利高达227万元人民币(45.43万新币)。

如果把杨华案看作一枚硬币,那么,其隐瞒重大疾病不向组织报告的行为,被案件调查人员视为硬币的一面。

2011年下半年,杨华因患肾脏疾病恶化成尿毒症,在长沙某医院住院治疗近两个月,并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按照相关规定,杨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自己身体角度出发,杨华也应该向组织如实陈述自己的健康状况。

“但杨华因‘官瘾’作怪,担心如实报告后组织会‘关照’自己,不让其继续担任公安局副局长这一职位。杨华在术前术后的数年间,在组织对其屡次考察、重用过程中,一直没有向组织报告其患严重肾脏疾病并接受肾脏移植手术的事实。直到对其采取‘两规’审查措施时,杨华才向组织报告其患肾脏疾病及肾脏移植手术的事实。”案件办理人员介绍,彼时的“主动报告”,不是因为杨华想起了组织原则,而是其希望借此机会规避组织采取的审查措施。

据参与该案的工作人员介绍,杨华不仅未将这一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报告,竟然连其花费的数十万元住院治疗费用也不敢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由于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后有一定的排斥反应,杨华需长期服用药物,但他担心身边的同事、朋友知晓其病情,只得背着同事和朋友,悄悄地吃药治疗。

问及原因,杨华称,因为县城小、熟人多,担心别人知道他生病的事实。“把公安局副局长这一‘官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杨华的种种表现令人匪夷所思。”案件调查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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